
近日,房屋租赁业市场出现了好消息。
七月末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,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,提出加快发展租赁房,落实土地、税收等扶持政策。近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《关于完善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规定,自10月1日起,房屋租赁业对个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按5%征收率减按1.5%缴纳增值税;对企事业单位等个人,专业规模的房屋租赁企业出租房屋,减按4%的税率征收物业税。
实际上,从六月开始,利用税收政策扶持租赁住房市场已经多次在中央、国务院会议、文件中出现。
六月十八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了要求,其中提到了对住房租赁业的税收优惠,7月2号发布了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》,还提出了利用税收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。
租赁业是保障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"十四五"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"提出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加大财税、金融支持力度。十二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,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是2021年的一项重要任务,并从土地供给、减低税费等方面明确了租赁住房市场的具体工作要求。
此次三部委发布的《关于完善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被认为是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财税政策的一项落地举措。三个关键字,勾画出政策的基本导向——“房屋租赁业”租给“个人”,可享受“减”征政策。通知还指出,对于使用闲置土地和非闲置存量住房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,在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后,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政策。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,未来房屋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时,可以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一样的税收优惠,体现了政府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大力扶持。
近几年,虽然住房租赁市场有所发展,但大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的新市民、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依然突出。据贝壳研究机构报道,2020年全国重点城市40个住宅的租价为每月2976.8元。对于一般工薪群体来说,租住的生活费用仍然很高。
因此,“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盘活存量房,增加保障性住房,提高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,改善住房供应结构,对于解决新市民、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是非常必要的。”李旭红说。对发展企业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,鼓励他们多发展出租房屋;对出租企业给予税收优惠,对租赁业给予税收优惠,鼓励他们扩大租赁业务,做好租房服务。税收政策能够发挥住房租赁市场的积极作用。